一、按照规定收取新生报名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按规定用途支付并记帐。
二、报名费用用途如下
1、补偿部分招生费和招生宣传费。
2、支付招生计划制定和审批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3、支付新生报名前的准备费用。
4、支付新生报名时的场地、设备占用费、人员加班费、误餐补助费、餐费等。
5、支付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检查费、招待费和其它杂费。
6、补偿继续教育学院办公费、办公设备、交通费、通讯费和报刊资料等费用。
7、支付节假日工作加班费。
8、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9、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
三、报名费每年结算一次,结余转入下年度,不准透支。
四、报名费经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审批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