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继发〔2013〕5号
各学院、各函授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成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学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重申以下五条内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生报到和资格复审程序
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报到,逾期未报到者,以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资格审核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特别强调,专升本学生务必填写《延安大学专升本专科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对于因其专科毕业证书上不了教育部学信网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审后,将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将注册数据上报。学籍注册后,经教育部审核,需进行学籍清查的专升本学生,一律要求本人对其专科信息进行学历认证。
三、严格规范学籍异动审批程序
在籍学生的基本信息一般不予变更,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者,由本人填写《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省教育厅学生处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院审核报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变更信息。但如下三种情况不予变更,一是因出生日期变化需变更身份证号者;二是非同音字的姓名变更者;三是身份证号和姓名同时需要变更者。
对于确需转学、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我院填写《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或《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备案表》,经学院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转学、转专业。
四、做好成绩报送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在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考试成绩,寒暑假面授考试成绩报送截止日期分别是3月份和9月份,逾期不报者,将通报批评相应负责人。要求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严格认真审核毕业生学籍档案,确保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准确完整。学生在毕业前,各学院必须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等做出全面的鉴定和审核,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资格审查,严格把好毕业关。各教学单位在审核时,一定要清理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并将审核结果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
五、继续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集中采集图像信息。对于不能按时采集图像信息的学生,持我院出具的介绍信,在新华社陕西分社单独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对于因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或采集不及时,而导致的毕业信息无法上网的问题,责任自负。
从2013年起,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的领取程序为:学院将毕业学生的名单同时发送至各教学单位和财务处,各教学单位和财务处共同审核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情况后,将费用已清的学生名单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由各教学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统一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不允许成人学生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毕业证,禁止代领)。
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