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继发[2013]2号
各学院:
延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3年第一学期函授面授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我校校园周边宣传栏上贴有代替上课和考试的“小广告”,个别新闻媒体对此现象进行了报道。继续教育学院于2013年1月16日下午召开了学院紧急会议,对成人学生请人上课和考试等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要求校保卫处、派出所密切配合我院,协助处理此事。为了维护我校成人办学声誉,切实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教学秩序,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成人教学管理质量,望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成人面授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文件会议精神
我院在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各级各类文件和会议中曾多次强调禁止成人学生请人上课和考试。特别是我院在本学期成人面授工作协调会上也强调过此问题,并在《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学期函授面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延大继发〔2012〕5号)文件中要求“各学院要将学校有关禁止代考、代做作业、代上课的规定传达给每位在校学生,对有上述行为的成人学生和普校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学院重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二、高度重视、积极防控
鉴于上述情况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要求各学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再次重申延大继发〔2012〕5号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同时加强管理和检查,严格禁止此类现象发生。如发现代上课和代做作业的情况,对双方学生按照有关考试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并在即将进行的学期期末考试中能引以为戒,同时制定出学院成人教育教学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代上课、代考试行为。
三、双管齐下,落实到位
要求各学院将上述情况汇报学院院长和主管领导,并会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从成人教学管理和普通在校学生管理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发现有各种违纪行为者,落实到人,严格按照相关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