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我校2025年7月到2026年1月已取得毕业资格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
2.在校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主干课程考试补考不超过2门次。
3.参加规定的学位课程(一门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及以上。
5.符合《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其它规定要求者。
二、授予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时间4月17-4月27日18: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流程》(附件1)。
2.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日-5月9日18:00前。
3.考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延安大学新校区。
5.各专业考试课程详见《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表》(附件2)。
6.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学位专业课程考试,且不能补考,考核通过,符合申请学位者,经复审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65元/门,本次考试收费参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费的复函》(陕财办综〔2012〕113号)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219号)的规定执行,严禁针对本次考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考试费用由考生本人直接交于学校财务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及教学点要认真负责,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各个环节工作落实通知到位。
2.本次考试运用智能安检门与人像实名认证系统,考生务必携带准考生、身份证(若考生未带身份证,需现场签订保证书,提供有关证件,进行现场照片比对。),禁止携带任何具有存储、通讯、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饰品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应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身份核验和安检,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发现违规携带物品者,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4.各学院及教学点须对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做好报名咨询工作。
五、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联系电话:0911-2332236
附件:1.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流程
2.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表
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7日